作者:蔡程程 时间:2026.10.30 来源:【设计艺术学院】 浏览量:次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工作机构
已于2026年10月30日成立设计艺术学院202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名单如下:
l 组 长:叶芳
l 副组长:刘明刚
l 成 员:叶洲荣、周洁茹、甘沁宇、陈怡洲、周娴、陈彦熹、曹杰、陈思、林胜男
l 秘 书:蔡程程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研科,负责日常工作协调。
(二)工作部署
拟于2027年秋季学期第9—10周召开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动员会,分别组织指导教师会与学生动员会,传达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,明确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。
二、指导教师
(一)资格认定
已于2026年10月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查与选聘。本届共遴选指导教师38人(其中教授1人、副教授12人、讲师23人,外聘教师1人),均已按程序完成审批备案。
(二)师生互选
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11—12周组织师生双向选择。严格执行指导人数限额:人文艺术和经济管理类不超过10人/师,理工科类不超过8人/教师。
(三)任务书下达
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13周前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下达。任务书须由指导教师亲自撰写,明确研究内容、目标、进度安排及参考文献,经系(教研室)审核、学院审批后下发学生。
三、选题及要求
(一)选题组织
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9周组织选题申报,第10周完成专家审查与学院审批,第11—12周完成师生双向选择。
(二)选题要求
1.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要求,达到教学质量国家标准;
2. 坚持"真题真做",紧密结合教师科研、生产实际或社会实践,工科类实践性选题比例不低于50%;
3. 专业紧贴区域产业需求,结合专业图谱开展选题工作。
4. 坚持一人一题,多人协作题目须明确每位学生独立任务;
5. 同一指导教师三年内题目不得重复;
6. 难度适中,具备可操作性,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四、答辩与成绩评定
(一)答辩委员会
拟于2027年春季学期第8周(答辩前2周)组建答辩委员会,负责审查答辩资格、制定答辩规则、安排时间地点。具体名单另行公布。
(二)答辩资格审查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答辩资格:
1. 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;
2. 文档不齐全或不能按时提交全部正式材料;
3. 查重文字复制比R≥30%;
4. 违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。
(三)成绩评定
总评成绩=指导教师评分×40%(其中中期答辩成绩×10%)+评阅教师评分×20%+答辩小组评分×40%(其中毕业设计展现场效果评分×10%)。
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(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),优秀比例不超过20%,优秀和良好总比例控制在60%以内。
五、其他
(一)进度安排
阶段 | 时间节点 | 主要工作 |
启动部署 | 秋季学期第9—10周 | 印发方案、召开动员会 |
选题阶段 | 第11—13周 | 选题申报、审查、双向选择、下达任务书 |
开题阶段 | 第14—15周 | 撰写开题报告 |
过程监控 | 春季学期第1—4周 | 前中后三阶段检查、中期互查、开展中期答辩 |
定稿查重 | 第5—8周 | 论文修改完善、查重检测 |
评阅答辩 | 第9—11周 | 指导教师评阅、交叉评阅、组织答辩 |
归档总结 | 第17周前 | 成绩评定、推优、材料归档、撰写工作总结 |
(二)工作要求
严格执行《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(温理工教发〔2025〕51号),落实学术诚信教育,强化过程监控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设计艺术学院
2026年10月30日